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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将发布诈骗损失责任框架,澄清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应各自承担的诈骗损失责任。

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与MPillay在新加坡的合资律所品诚梅森MPillay的Mark Tan表示:“由于诈骗分子越来越狡猾,银行及其客户账户相关的诈骗案发生得愈加频繁。对此,新加坡的的最新举措是,让监管部门介入,审查金融行业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可以采取的做法。然而,对于在相似情形下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将如何分担责任这一问题,仍需拭目以待。”

他补充道:“过渡期内,一旦此等诈骗发生,不会要求银行做出善意赔付,而客户自身应保持适当警惕,以免成为此等诈骗案的受害者,因为一旦客户自身放松警惕,他们可能需要因此承担部分或全部诈骗损失,注意到这一点至关重要。”

金管局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消费者和金融机构都有责任保持警惕,并“采取措施防止诈骗案发生”。比如,金融机构必须制定措施,保护客户账户,发现并应对可疑交易。

此外,金管局还建议消费者采取如下防范措施:确保不向任何人透露个人和银行具体信息,不点击貌似银行发送的短信或电邮。消费者应始终确保,仅在银行的官方网站或仅通过银行的官方手机应用进行交易。

在金管局发布公告不久前,恰巧发生了一件诈骗案。在该案中,诈骗分子假扮华侨银行,通过钓鱼链接,向客户发送虚假短信。该案发生后,华侨银行向客户进行了善意赔付,两者一共损失了约1400万美元。

金管局强调,各方承担的损失份额“将取决于当事方是否未履行责任,以及因何原因未履行责任”。

金管局旗下的支付理事会将负责审查金融行业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所采取的做法,包括审查如何划定各方应承担的网络诈骗损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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