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生效的《2024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79页/528KB PDF)中,HKIAC新增“多样性”条款,鼓励当事人和仲裁庭在选定仲裁员时考虑多样性因素,并要求HKIAC在指定仲裁员时也要考虑多样性问题。
新规则没有明确规定多样性标准,如年龄、经历、性别和国籍,而是由当事人和边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
作为HKIAC的另一项创举,新规则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进行仲裁的指令时应考虑环境影响。新增条款还赋予仲裁庭自由裁量权,以选取确保信息安全的仲裁程序,并且可以与当事人商议后,就违反信息安全措施的行为,作出决定、命令或裁决。
品诚梅森的商业和技术争议专家 胡颖琳(Jennifer Wu )对新规则的实施表示欢迎。
“多样性、绿色仲裁和信息安全都是我非常关注的问题。”,胡律师表示,“随着亚太地区和全球范围内违反网络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当事人和仲裁庭务必考虑数据的存储位置、共享方式以及仲裁过程中适当的安全级别,以确保履行保密义务。”
“在仲裁过程中,如果我们能够采取积极行动来增加多样性和使仲裁更加‘绿色’,那么关键问题应该是‘为什么我们不能这样做?’而不是‘我们为什么应该这样做?’。”
根据新规则,HKIAC还将在确定、审查和调整仲裁员的收费和开支方面拥有新的权力。
新规则规定,“紧急仲裁员”(EAs)在作出紧急决定之前,有作出其认为有必要的任何初步或临时命令的权力,紧急决定通常是自HKIAC向紧急仲裁员移交案卷之日起14日内做出的。即使案卷已移交仲裁庭,紧急仲裁员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继续做出紧急决定。
品诚梅森的仲裁专家Rachel Turner(陶瑞)表示,关于确定、审查和调整仲裁员的收费和开支方面的新权力表明了HKIAC致力于在遇到对仲裁庭存有疑虑的少数情况时,保障其所提供服务的公正性。
“与紧急仲裁相关的条款允许在紧急仲裁员审理申请期间迅速采取保全行动/临时措施,防止损害发生。在此之前,与向法院申请临时救济相比,该过程因耗时过长而被诟病。。新规则将支持这一不断发展且日益流行的仲裁领域。”她补充说。
HKIAC最新发布的机构仲裁规则中的更多条款和修订内容将为选择HKIAC进行机构仲裁的当事方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