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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EMA)业已发布第一份招标书(RFP1),指定电力进口商从2027年开始向新加坡进口和销售1.2吉瓦的低碳电力。

EMA的一份声明称,潜在进口商须能够证明其供应的可靠性、可信度、业绩记录、成本竞争力以及在运营期间管理碳排放的能力。投标书应包括拟议的发电和接入系统设计以及供应来源。

根据征求意见稿1(58页/1.25MB PDF文件),EMA希望确保完整的中标提案组合来来源自多样化。

Out-Law运营方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与MPillay在新加坡的合资律所品诚梅森MPillay的能源专家William Stroll表示:"对供应多样性的要求是新加坡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一个重要考虑。在这一轮招标启动之前,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亚太国家进口电力的提案,这些国家有老挝、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澳大利亚。值得注意的是,RRP1并没有将进口电力只限于清洁能源,但在审查标书时将考虑到电源的碳排放。"

参与者必须是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如果参与者是一个财团,它可以通过在新加坡注册一个特殊目的公司来满足这一要求。

进口电力应是非间歇性的,即 "在每半小时的调度期间保持恒定和稳定"。此次招标不接受由任何燃煤或核能发电提供电力的提案。

参与者的提案将包括一个初始投标和一个最终投标。提交初始投标的截止日期是2022年4月1日,最终投标将于2022年6月1日提交。中标提案将在2022年10月底前公布。

今年10月,EMA宣布计划邀请两份提案,在2035年前向该国供应4吉瓦低碳电力进口。除RFP1外,新加坡将在2022年4月至6月间发布剩余数量的电力进口RFP2,预计到2035年开始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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