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图(世界银行,2018年)表明,在东亚(47%)和南亚(惊人的83%)大多数情况下,政府明确允许非招标提案。
在过去两年,亚洲的绿地和棕地公私合营(PPP)基础设施项目的非招标提案(USPs)数量显著增加。
与政府实体发布正式公开招标的招标提案不同,非招标提案是私营开发商首先向相关政府实体寻求开发特定基础设施相关项目的提案。在许多情况下,该提案将用于一个不在政府当时计划进行、而私人开发商却从中看到可行的商业机会的项目。
公共部门认为非招标提案有助于解决在那些项目可能无法及时开发、甚至根本不在传统采购过程中开展的基础设施项目的需要。这通常归因于与框架或能力相关的制度缺陷或挑战
另一方面,私营实体愿意投入大量时间和资源来开发非邀约投资,以期获得有利润空间的项目开发机会。但这样做存在风险,原因是其固有的投机性质。
非招标提案在亚洲的出现
投资者对亚洲的绿地和棕地基础设施机会有强烈的兴趣,新兴市场却往往难以按时成功完成竞争性的公开招标。这些因素促使私营实体提交非招标提案,以此作为满足投资者需求的一种方式。
可能令人惊讶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主动(但通常是私下)建议公司以非招标提案的方式启动项目。其中的原因包括缺乏政府预算进行招标项目采购,或是相关政府机构内缺乏处理此类采购的能力,以及希望避免招标采购过程中时有发生的官场内斗。
这条非招标路线最近开始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越南受欢迎程度提升。根据定义,这些项目往往低调神秘,只有在公共机构采取行动时才会曝光。这可能是Swiss Challenge(瑞士挑战)模式,邀请第三方参与竞标最初通过非招标提案出现的项目工程。到此时,原始发起人通常投入了数月的时间来为政府进行商业策划。
在世界银行2014年的一项研究中,超过85%的被审查国家,包括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国家,已经以多种方式接受了非招标提案。该份研究报告还显示,超过70%的国家已经制定了正式的法律框架来处理此类提案。对于大多数拥有公私合营法律的国家,他们还补充了这些法律以及有非招标提案在亚洲的出现
投资者对亚洲的绿地和棕地基础设施机会有强烈的兴趣,新兴市场却往往难以按时成功完成竞争性的公开招标。这些因素促使私营实体提交非招标提案,以此作为满足投资者需求的一种方式。
可能令人惊讶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主动(但通常是私下)建议公司以非招标提案的方式启动项目。其中的原因包括缺乏政府预算进行招标项目采购,或是相关政府机构内缺乏处理此类采购的能力,以及希望避免招标采购过程中时有发生的官场内斗。
这条非招标路线最近开始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越南受欢迎程度提升。根据定义,这些项目往往低调神秘,只有在公共机构采取行动时才会曝光。这可能是Swiss Challenge(瑞士挑战)模式,邀请第三方参与竞标最初通过非招标提案出现的项目工程。到此时,原始发起人通常投入了数月的时间来为政府进行商业策划。
世界银行集团根据其网站上的条款和条件授权使用此材料。
该图(世界银行,2018年)表明,在东亚(47%)和南亚(惊人的83%)大多数情况下,政府明确允许非招标提案。
在世界银行2014年的一项研关非招标提案的其他法律。因此,这些统计数据证明了亚洲的非招标提案方式多样。
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Swiss Challenge模式下,许多问题可能妨碍其他志在必得的投标人发起竞标,从而破坏相关的公开招标。
例如,非招标提案通常缺乏透明度并引发对腐败的担忧。缺乏准备时间是另一个问题,政府进行公开招标但未能为非原始投标人提供足够的时间来准备竞标。Swiss Challenge模式另一个特有的妨碍因素是原始发起人匹配最优报价的权利。
某些情况也会排除竞标的必要性,此等情况下,政府可直接与原始发起人进行谈判。这些情况包括原始发起人拥有项目唯一可开发土地的权利,以及项目涉及仅通过原始发起人可获得的特定技术或所有权的情况。
具挑战性,但已被广泛接受
非招标提案发起人须处理至少两倍于政府公开招标涉及的工作,尤其是由于他们将处理相关政府实体通常承担的许多责任,包括:
预可行性与全面可行性研究;
在许多情况下代表政府制定完整的商业计划;
起草整套投标与特许权的相关文件;
在竞标方案中竞争。
因此,非招标提案模式不适合心理脆弱或缺乏资源的投资人。但对于那些愿意做出此等努力的人来说,它似乎确实会带来回报,至少在经验上如此。
公私合营只是满足亚洲基础设施需求的方式。在此情况下,应承认并接受非招标提案确实在亚洲存在,且在基础设施项目的采购中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