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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更新工作场所新冠疫苗接种指南


101日起,新加坡将要求特定行业的雇员接种新冠疫苗,或定期接受测试。

这些行业主要包括医疗、养老,和12岁及以下儿童看护。不戴口罩与风险较高行业的客户进行互动的雇员也包括其中,涉及的行业包括餐饮设施、健身房、塑身工作室以及个人看护服务。

新的“接种或定期测试(VoRT)机制” 由新加坡人力部(MOM)、新加坡全国职工总会(NTUC)和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SNEF)联合制定。新的指南将替代7月发布的指南。.

虽然VoRT机制仅在指定行业强制执行,新加坡鼓励所有雇主将其作为公司政策,要求现有雇员和新雇员接种疫苗。

根据新的机制,雇主可在合适的情况下,经与工会磋商,对已接种和未接种的雇员采取差异化的举措。

该指南鼓励所有符合医学条件的雇员尽快接种新冠疫苗。雇主应向雇员提供带薪接种时间,如果雇员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雇主还应提供带薪病假。

新加坡的所有雇主可以出于商业的原因,询问雇员的接种情况。采用VoRT机制的雇主有权要求雇员提供接种证明,对于拒绝提供证明的雇员,以未接种雇员对待。

新机制允许雇主根据雇员的接种状况,对他们区别对待。但是,雇主不得仅仅因为接种状况就终止与雇员的雇佣关系,或威胁这么做;也不得在未经未接种雇员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让该雇员延长无薪病假的时间。如果未接种雇员不遵守基于接种状况所实施的合理但差异化的工作场所措施,雇主可以与未接种雇员解除合同。

相较于已接种雇员,雇主可以要求未接种雇员接受更多的测试,或者要求其在举办公司活动之前接受测试。在未接种雇员参与公司活动时,尤其是遇到活动中无法佩戴口罩的情况,雇主可以缩小团队的规模。

雇主也可以基于雇员的经验和技能,以及现有的转岗政策,将未接种的雇员转至新冠感染风险较低的其他岗位。若无转岗政策,雇主与雇员应就转岗的条款达成一致。

出于对业务运营和雇员的健康与安全考虑,雇主也可以基于接种情况主动推出合理且必要的其他差异化举措。为免发生争议,雇主必须向雇员和政府说明这些举措的合理性。如果存在工会,工会和雇主可以就这些额外举措达成一致。

雇主应为已接种和未接种雇员提供必要的共同成本。但是,雇主可以要求符合接种条件但未接种的雇员承担其他的新冠费用,比如额外测试成本或居家检疫住宿成本。如果未接种雇员没有为相关服务付款,雇主可以从其薪资中抵扣来收回成本。

符合接种条件但未接种的雇员一旦感染新冠病毒,且需要比已接种雇员更长的恢复时间,雇主可以要求其使用现有的休假时间来抵消额外的恢复时间;如果现有的休假时间已经用完,则可以让其无薪休假。雇主还可以把这类雇员排除在新冠相关的医保福利或保险范围之外。

将VoRT机制作为公司政策的雇主将需要提前把基于接种情况而采取的差异化举措和相关的额外成本告知受影响的雇员和求职者。

Out-Law运营方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与MPillay在新加坡的合资律所品诚梅森 MPillay的Mayumi Soh表示:“所有雇主都应关注新的建议,并考虑自身的相关义务及最佳实践。所有基于接种情况而采取的差异化的工作场所举措都应明确传达给全部雇员,以便相关各方都清楚工作场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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